招标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零星塑胶材质的地板工程项目施工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塑胶地板维修,包括拆除、供货、安装、清运、维修等(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采购人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能力。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磋商,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6)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磋商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本次磋商(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1.时间: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5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申请材料通过核验,且采购文件费到达指定账户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3.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须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购买XX项目文件材料-供应商单位全称),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必须发送以下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格式可参考本公告附件1);
(3)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供应商为2024年以后注册成立公司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良好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对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查询的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如供应商发送的资料不完整,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告知供应商做补充、修改(供应商须在购买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代理机构将“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合格的供应商邮箱。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有关信息,应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并连同采购文件费银行转账凭证,加盖公章后扫描(PDF格式)回复发送至上一条指定的信箱。
1.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递交金额为4000元(人民币)的磋商保证金或提供银行(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企业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